2009年5月8日 星期五

超支鐘點費自薪資扣除是什麼鬼東西?

中山大學自從上學期還是上上學期執行什麼超支鐘點費扣除辦法以後, 就引起很大的反彈. 好的, 事情是這樣的, 一般大學教授每個學年應授學分數是18, 也就是說全年加起來有18就沒有對不起學生與學校, 但是中山大學很天才, 不知道那個腦袋壞掉的人認為上下學期要各9學分 (奇怪了, 上下學期要如何調配應該是依據教授與學生的時間與需求來決定吧?), 然後如果一個學期超過9學分, 學校就會給你超支鐘點費. 但這樣表示下學期就會少於9學分, 然後學校就會把你上學期"多領"的錢扣回來, 因為學校認為下學期的授課"未達"標準, 這是什麼鬼啊? 有沒有達到標準不是應該是以整個學年來算嗎? 怎麼會在上下學期這樣摳摳補補呢? 還有, 我在上學期所領到的超支鐘點費會在繳稅的時候提高了我的個人薪資, 但是下學期那筆錢又被扣回去, 也就是說我平白無故地繳了那筆稅. 學校會還給我嗎? 這樣的腦殘辦法真的不知道是誰想出來的, 如果又是一個換了位子就換了腦袋的從教授轉任的官僚, 那麼我就會感覺很可憐.